菜单
所有新闻
HE荣誉|剑桥颐华张家港办公室获评“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2022.02.15

坚持需求导向,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近日,张家港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剑桥颐华张家港办公室被授予2021年度“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图片

为困难群众送上法律的温暖,让弱势群体看到法治的阳光。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剑桥颐华自成立以来,全所律师以立足于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为根本,注重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帮困助学、赈灾济民、关爱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通过强化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经济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办实事、解难题。

2021年,剑桥颐华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百件,剑桥颐华张家港办公室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其中陈俐俐、陈嘉慧律师分别办理的两起涉及人数超过20人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多家媒体关注报道。回溯两个多月调查取证的过程,面对案件胜诉后受援人的真诚感谢,陈律师感慨道:“帮助困难群众取得应有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深切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阳光,是每个法律人的期盼和愿景。此案能够圆满结案,那么所有付出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案件回顾:

受援人王某为张家港市某餐饮店厨师。2020年9月17日,因厨房油烟机爆炸,导致当时正在工作的王某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当即送往上海瑞金医院抢救。王某先后接受多次手术及数次治疗,高昂的医疗费用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王某受伤后,妻子李某也曾与该餐饮店法定代表人钱某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双方无法就具体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李某走投无路之下开始信访,经张家港市司法局、信访局等14个部门对李某信访事件进行会商,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派剑桥颐华张家港办公室陈俐俐律师负责具体承办此案。

图片

陈俐俐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约见李某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材料。根据王某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发放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证据的客观情况,以及结合受援人需尽快拿到医疗费用的主要诉求,最终确定通过诉讼请求侵权赔偿。

陈律师经四次调查取证、收集被告名下房产、车辆信息等身份、财产线索。为及时让王某接受手术治疗,陈律师与张家港市公安局某派出所、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等协调餐饮店垫付王某医疗费事宜。最终餐饮店同意先行支付8万元,王某顺利完成手术。2020年10月29日,陈律师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提起保全申请及诉讼费减免申请。2020年12月17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扣除餐饮店已垫付金额,还应向王某赔偿医疗费239623元。餐饮店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3月18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这是法律援助在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精准帮困扶贫中发挥作用的一个缩影。2022年《法律援助法》的实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权益添加了一部重要法律,也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把法律的“保护伞”。剑桥颐华将以《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严格法律援助案件把控,强化法律援助专业队伍,为提供更高质量法律援助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