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展示高质量发展成果,金鸡湖商务区党工委联合娄葑街道、湖西社工委、湖东社工委于10月31日在中海财富中心西塔楼大厦15楼举办“礼赞70年 歌唱新时代”合唱比赛。剑桥颐华合唱团由高级合伙人黄开颜律师带队参与了本次比赛并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展示了剑桥颐华人全面的、不凡的综合素养。
剑桥颐华合唱团于2019年9月成立,成员均为本所专职律师、实习律师。聘请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文化部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会员,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总队蓝盾歌舞团指挥,苏州国乐团团长、指挥、艺术总监陈剑荣先生担任指导老师,并由陈老师亲自担任合唱团指挥。
本次比赛共有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苏州园区支行、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工作委员会、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派出的18支队伍参赛,各支队伍经过精心排演,为大家奉上了一场视听盛宴。通过比赛,各支队伍相互学习,嘉宾的专业点评更是让大家获益良多。
剑桥颐华合唱团第9位出场,参赛曲目《在太行山上》,用一首充满了抗日军民革命激情与浪漫主义色彩的歌曲献礼祖国70周年。从“红日照遍了东方”的希望,到“母亲教儿打东洋”的柔情,再到“敌人从哪里进攻,我们就要它在哪里灭亡”的振奋,合唱团用歌声传递铿锵有力,用微笑诠释乐观顽强,表达着剑桥颐华人的豪情壮志与爱国深情。
用对待法律服务专业一样的认真和热情做好每一件事,是每一个剑桥颐华人不变的专注和态度。致力于成为与苏州城市地位和影响力相匹配的律师事务所,带着歌声,我们正在用更坚定的步伐在“立足苏州、面向上海、辐射长三角”的战略目标指引下稳步前行。期待剑桥颐华合唱团下一场演出能够与你相遇!